惠民县人民医院出院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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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患者入院经治疗后,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在评估患者病情基础上,患者出院经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同意,由经管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通知患者或家属。护士执行出院医嘱并给患者出具出院手续办理通知书,耐心向患者告知出院具体流程。

二、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打印出院记录。依患者需要,还应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。

三、出院医嘱执行后不得再申请新的检查或治疗,由主班护士和责任护士认真检查和整理住院病历,做到病历资料完整归档。

四、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,医师应加以劝阻,充分告知继续治疗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,如劝阻无效,应报请医疗组长或科主任批准,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《自动出院申请书》后办理出院手续,医师在病程记录中记录。如患方拒绝签名,医师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告知及拒绝的具体情形。

五、符合出院而拒不出院者,经管医师应耐心劝导,并向患方发出《出院手续办理通知书》,必要时报告医务科、保卫科,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。

五、患者出院带药和诊断证明书的出具应由经管医师严格把关,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。

六、患者出院时,经管医师和责任护士应做好健康教育和出院指导,向患者及家属讲明相关注意事项及复诊时间。患者或家属在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后,持“结算单”经病区护士确认即可离开医院。

附:

出院流程:

1.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患者病历、药品,注销等各种卡片,通知患者或家属持出院手续办理通知书办理出院手续。

2.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,协助患者整理物品,清点医院用物,向患者交待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。

3.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,征求患者对医院的意见,送患者出院。

4.清理病床单位用物,进行病床单位终末消毒处理。

5.病情不宜出院,而患者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。如说服无效,应签署自动出院知情同意书后,方可办理自动出院手续。


2020年7月23日 15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