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人民医院入院制度
一、门(急)诊医师检诊后,为符合入院条件的门(急)诊患者开具《入院证》或《电子入院证》。其中住院患者身份信息务必填写完整,如少数民族或宗教人士,应特殊注明。医师需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。患者或家属持《入院证》或《电子入院证》、门(急)诊病历、身份证(医疗保障卡)等相关证件,到住院处交纳预交款办理入院手续后,入住相应病区。
二、门(急)诊医师应严格掌握住院指征,不得跨专业收治患者,应加强与病区的沟通与联系,及时了解各病区床位收住情况,避免患者办好住院手续到病区后无床、侯床等情况的发生。
三、门(急)诊医师对符合紧急入院标准的急危重患者可紧急收入院。病情复杂者可请相关医师急会诊,由首诊医师决定收治病区。
四、收治急危重患者时,医护人员必须先通知病区做好接收救治准备,经抢救相对稳定后,并护送到病区,病区不得拒收。
五、对病情不稳定的急危重患者应遵循就地抢救的原则。急诊抢救患者优先入院,不得因未交费、未完成入院手续、等床等延误治疗。对胸痛、卒中、创伤患者启动绿色通道,持绿色通道卡,进行积极救治,病情稳定后办理相应手续。
六、若相应病区无床位需及时上报医务科,由医务科统一协调调度,相关调度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、拒收患者。
七、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,对无身份证明、无责任承担机构、无抢救治疗费用但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,必须先进行抢救,后补款,同时上报医务科。
八、医院员工应关注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,如年老体弱者、残疾人、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,接诊医师应积极协助办理入院手续。
九、病区医护人员对新入院患者应主动热情接待,安排好床位,完善入院手续,做好入院介绍、病情评估、健康宣教及诊疗工作。
十、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,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;如未入住,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,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。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。
附:入院流程:
(一)患者住院,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入院证或电子住院证,办理入院手续。
(二)急危重症危重患者或急需立即手术患者、即将分娩者、大面积烧伤患者,必要处理后由急诊科通知病房或手术室,直接送入病房、重症医学科或手术室。
(三)护送危重患者时应保证安全,备好抢救物品及心电监测,密切观察患者血压、心率、心律,注意保暖,输液患者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, 对外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,尽量减少患者痛苦。
(四)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。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,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。
(五)患者进入病房,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,并主动热情接待患者,向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,协助患者熟悉环境。主动了解病情和患者的心理状态、生活习惯等,及时测体温、脉搏、呼吸、血压、体重。
(六)通知当班医师检查患者,及时执行医嘱。
